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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转发:2018年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省级产业集聚发展专题项目的通知

    各设区市工信委(园区办):

    根据《江西省关于贯彻落实〈中国制造2025〉的实施意见》(赣府发〔2016〕3号)、《中共江西省委、江西省关于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赣发〔2018〕14号)精神,为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,大力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提升行动,决定开展2018年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省级产业集聚发展专题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申报对象

    全省省级以上工业园区。

    二、支持重点和方式

    (一)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。采取后补助的方式,支持2017年认定的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,吸引重点产业链、重点企业项目入驻,打造完整的产业体系,形成特色优势明显、规模效益显著、创新优势突出、服务配套完善、资源要素集约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。

    (二)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。采取后补助的方式,支持工业园区围绕位产业、重点产业集群,建设统一布局、功能互补、资源共享的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,为园区企业提供研发、设计、检测、咨询、信息、物流、培训、实训基地、污水集中处理等公共服务,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服务功能。

    三、申报条件

    (一)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

    申报主体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,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
    1.特色优势明显。符合提升制造业竞争力战略方向,符合我省电子信息、生物医药、有色金属、航空制造、节能环保、智能装备、新能源汽车、光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主攻方向,具备相对完整的产业链条及相适应的支撑体系,建立产业链上中下游和相关配套的紧密协作关系,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较强影响力的产业集群。

    2.规模效应显著。产业集群规模在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位居前列,主导产业规模在全国同行位居前列、相关联企业集聚度高、主导产业对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大。

    3.创新优势突出。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,建有省级创新平台,拥有高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、行业人才和较强的技术成果转化能力,主导或参与制定行业国际标准,在重大核心技术攻关上省内、国内同行业技术,主导产品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。

    4.服务配套完善。技术开发、检验检测、金融服务、市场开拓、现代物流、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体系相对完善,产城融合初具雏形。

    5.资源要素集约。有较完善的产业集聚区工作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,绿色生态经济初具规模,规上企业全部达到清洁生产企业水平,区内单位产值能耗、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污水集中处理率处于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,工业“三废"排放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全部达到行业标准。

    (二)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

    申报主体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,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
    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在江西省内注册登记;

    2.资产总额不低于300万元,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且面积不少于500平米,有必要的服务设施、仪器设备等;

    3.主要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内的企业提供服务,满足产业和企业共性技术或公共服务需求,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力;

    4.服务功能完善,集聚或密切合作的服务机构5家以上,在服务领域或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;

    5.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,有健全的管理制度、规范的服务流程、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,可持续发展能力强;

    6.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。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,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的比例不低于80%。

    四、有关要求

    项目申报材料由所在地工业园区管委会报送,经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汇总审核后,正式行文向省工信委推荐。省直管试点县(市)由当地工信部门审核后,正式行文向省工信委推荐,并向市工信部门报备。

    (一)请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按照要求,抓紧组织各工业园区认真进行填报,并于6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(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)一式二份以邮寄的方式报省工信委,并将电子版汇总后发至电子信箱,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数据一致。

    (二)为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考核,确保资金安全、规范、高效使用,专项资金由所在地工业园区统筹管理使用,细化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、具体事项,确保干一件成一件,并每年向省工信委、省财政厅报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和使用效果(包括规划建设、支持措施、工作成效、资金使用等)。

    (三)出现重大环保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业园区不予申报。

    联系人:徐桢

    联系电话:0791-88916363

    电子信箱:20552066@163.com

    附件: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表

    江西省工信委

    2018年5月30日

    (此件主动公开)

    附件

    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表










    工业园区名称


    公共服务平台名称


    建成时间


    投入使用时间


    规划建设面积 (平米)


    已建成面积 (平米)


    2017年度服务企业户数或建成(扩建)后服务企业户数


    平台从业人员数量(人)


    项目投资总额 (万元)


    已投入金额(万元)


    资金来源


    主要服务内容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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